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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位置: 首 頁 >深圳國稅局全面落實新版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推廣工作
時間: 2015-01-18 來源: 邦進財務集團(深圳)有限公司
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11月3日發布2014年63號公告,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版》(下簡稱“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新年度納稅申報表是對原有納稅申報表的創新調整,有利于企業準確報送涉稅信息,依法享受相關稅收權益,符合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既考慮上市公司、重點稅源企業的核算特點,又兼顧中小微企業實際負擔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了中小企業填報負擔,但對大型企業、上市公司等仍有較高填報要求。
為幫助納稅人理解和掌握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做好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各項推廣工作,深圳國稅局迅速行動,多措并舉: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推廣工作領導小組,對新年度納稅申報表的信息系統改造、稅收宣傳、培訓等工作進行精心部署;二是密切跟蹤國家稅務總局制定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動態,提前進行了系統開發部署;三是向納稅人免費派發宣傳手冊,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公眾微信號對新年度納稅申報表進行廣泛宣傳;四是制定了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培訓計劃,做好培訓輔導,確保稅務人員和納稅人正確理解、準確填報年度納稅申報表;五是與深圳地稅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一宣傳口徑,加強溝通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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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國稅局對新年度納稅申報表的架構、內容和特點進行了整理,對納稅人重點關注的問題進行逐一解答。
一、新年度納稅申報表架構和內容
(一)申報表結構和主要內容
(二)報表間的關系
二、新年度納稅申報表的主要特點
新年度納稅申報表由原來的17張增加至41張,主要特點如下:
(一)結構更加科學合理。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圍繞主表進行填報,主表數據大部分從附表生成或從財務報表直接取得,每張附表既獨立體現現行的所得稅政策,又與主表密切關聯。總體上看,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層級分明、內容完整、邏輯嚴密、填報便捷。
(二)信息更為豐富完整。新年度納稅申報表中既有財務會計信息,又有稅會差異情況,還包括稅收優惠、境外所得等信息,能夠較為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與稅收情況,有利于納稅人加強財務核算、控制財務風險,也為稅務機關開展所得稅后續管理和風險管理、稅收政策評估提供了基礎信息。
(三)注重主體,繁簡適度。新年度納稅申報表雖有41張,但并非每個納稅人都需要填報全部申報表,而是納稅人根據自身的稅收政策情況選擇填報。凡業務涉及的,選擇填報,不涉及的,就無需填報,充分考慮不同納稅人規模、業務情況。
三、重點關注問題問與答
問:新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哪些納稅人?從什么時候開始施行?
答:新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即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從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開始,適用新年度納稅申報表。
問:為什么要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答:現行申報表已經實施6年,對于組織收入,協助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強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推進企業所得稅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深入落實,現行申報表已不能滿足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的需求。一方面,新的政策不斷出臺,現行申報表沒有及時修改,納稅人很難準確履行納稅義務,導致納稅人填報差錯率較高,稅收風險加大。另一方面,過于簡單的表格、結構的不合理,導致申報表信息采集量不足,在新形勢下難以滿足稅務機關加強所得稅風險管理、后續管理以及稅收收入分析等需求,嚴重制約了稅收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國家稅務總局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轉變管理方式,減少和取消行政審批,減少進戶執法,稅務機關僅通過申報表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這對申報表的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此,需要對年度納稅申報表做出修訂和完善。
問:新年度納稅申報表是否增加納稅人負擔?
答:第一,大部分納稅人填表數量并沒有增加。新年度納稅申報表遵循分類申報的理念,采取與業務相關的選擇性填報原則,從納稅人試填情況看,平均每一納稅人填報的表格為12張,與現行申報表17張相比,略有下降,但信息量大幅度提高。對于占企業所得稅納稅戶80%以上的小微企業而言,可能僅填報4-5張就可以,比之前更加簡化、便捷。對于大型企業、上市公司而言,由于其規模大、業務復雜,享受的稅收優惠多,申報涉及的表單有所增加,但由于這些企業的財務核算能力較強,且基本上實現電子化申報,可以通過信息化的手段自動生成相關報表,不會太多增加企業的辦稅負擔。
第二,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很多附表是從原申報表中拆分出來的,并不是新增加的內容。如將原申報表《一般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中的“期間費用”,進一步細化獨立為1張《期間費用明細表》;將原稅收優惠附表按不同優惠項目拆分為11張表,但由于一般企業平均可同時享受1至3項優惠政策,并不是需要全部填列11張表,并未實際增加納稅人負擔。
第三,減少了企業日常報送資料的頻率和數量,避免稅務機關進企業核查納稅情況,有利于企業減負。如通過基礎信息表中的資產情況及變化、從業人數等信息可以判斷納稅人是否屬于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享受優惠后,就無需再報送其他資料;將資產損失、政策性搬遷、企業重組等一些特殊業務需要納稅人報送的資料盡量精簡并納入申報體系,實現了表證單書的適當精簡和規范統一。同時,取消了有關涉稅事項稅務機關進戶核查。
問:新年度納稅申報表變化較大的附表是什么?
答:納稅調整明細表、稅收優惠明細表變化較大。其中,新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納稅調整明細表由原來的1張增加至15張,分收入、成本和資產三大類,涉及資產損失、企業重組、投資收益、政策性搬遷等所有稅會差異需要調整的事項。稅收優惠明細表由原來的1張增加至11張,按照稅基、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扣除等進行分類,涉及企業所得稅39項稅收優惠項目,體現了各項優惠條件和計算口徑。
問:企業基礎信息表為新增表格,填報需要注意什么?
答:企業基礎信息表反映納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注冊地、行業、注冊資本、從業人數、股東結構、會計政策、存貨辦法、對外投資情況等,這些信息,既可以替代企業備案資料(如資產情況及變化、從業人數,可以判斷納稅人是否屬于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后,就無需再報送其他資料),也是稅務機關進行管理所需要的信息。
問:如何進一步了解新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填寫?
答:納稅人可登陸深圳國稅門戶網站“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專欄,或通過“深圳國稅納稅服務”公眾微信號了解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內容、相關文件規定及填報說明,亦可在辦稅服務大廳免費取閱新年度納稅申報表宣傳手冊。在填報中如有疑問,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問:新年度納稅申報表采取什么申報方式?
答: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及匯算清繳實行網上申報方式,納稅人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通過深圳國稅門戶網站填寫和報送所適用的納稅申報表。
問:新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受理什么時候開始?
答:由于申報系統正在升級開發中,將延期受理查賬征收企業辦理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除外),受理申報時間請關注深圳國稅局網站有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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