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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位置: 首 頁 >邦進財務關于客戶收款的通知
時間: 2015-07-20 來源: 邦進財務集團(深圳)有限公司
各位同事:
為了更好的規范收款制度,提高收款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請大家遵守。
1、公司員工收到客戶款項后,需在一個工作日交給出納。如出納外出,可以交給經理或者轉賬到出納收款賬戶并告知(戶名:周劍鋒,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六約支行,賬號:6013 8220 0090 7200 904)。收到客戶款項沒按時按規定上交出納,公司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罰款。超過一個工作日的,逾期每天按照收款金額的5%繳納罰款。即日執行!之前收到款的請在今日之內上交!可免于處罰!
2、員工和客戶交接資料時一定要收款,沒收款不能交接資料。每月20日前,員工已交接給客戶資料而未收款的,需在工資中扣除需收款金額。誰交接誰負責,誰同意誰承擔。例:員工A簽單客戶甲,辦好后員工B未向A和公司領導說明,將資料交接給客戶未收款,則扣除通員工B的工資;員工C簽單客戶乙,已交接資料未收款,則扣除員工C工資;員工D簽單客戶丙,已交接資料未收款,向公司經理申請客戶晚些付款,經理同意。客戶需在收據上寫明已收資料未付款,員工D和經理也需簽字。如到期還未收回,則員工D和經理各承擔未收款金額一半。
3、做帳報稅客戶服務費用欠款不得超過6個月,否則在相關責任人工資里代扣客戶欠款金額。
公司行政、出納做好交接及收款記錄,每月20日前整理詳細清單交給分部經理。本制度即日執行,本日之前發生的暫不扣除工資。之前已交接資料未收款的或記賬客戶欠款超過6個月的,請出納整理好名單,交由相關責任人收款,大家一起努力,盡量在8月份以前清掉以前應收款。
公司各分部需組織開會了解學習此規定,分部經理需跟進后續收款事宜。
邦進財務行政部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