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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位置: 首 頁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查處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有照無證違法經營行為的通告
時間: 2014-10-20 來源: 邦進財務集團(深圳)有限公司
深市監通告〔2013〕2號
2013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正式實施,按照新的規定,商事登記實行商事主體資格登記和經營資格登記相分離,商事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后,僅獲得經營的主體資格;如要從事限制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還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全市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門,特就全市餐飲服務提供者“有照無證”(即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經營行為查處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凡是取得營業執照的商事主體,要從事餐飲服務經營的,必須依法從市場監管部門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以及其它政府部門規定必須取得的相關許可后,方可開業。
二、凡是在深圳從事餐飲服務贏利性經營的單位或個人,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以“私房菜”、“試吃”、“試營業”等名義實際從事餐飲活動而未取得營業執照、或取得營業執照而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均屬違法行為。
三、市場監管部門已組織開展針對“有照無證”餐飲經營行為的專項查處工作,并納入常態監管,請“有照無證”違法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即日起立刻停止經營行為,依法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四、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對全市“有照無證”餐飲服務違法經營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構成犯罪的堅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決不姑息。
五、市場監管部門歡迎廣大市民對“有照無證”餐飲經營單位和個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邦進財務溫馨提示:請企業對照自身情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一定要證照齊全,才算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