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適用稅率和計稅基數的變化
1.新增兩檔稅率。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
2.計稅基數有變。增值稅是價外稅,營業稅是價內稅,價內稅與價外稅核算是不一樣的。在應稅服務改征增值稅之前征收營業稅時,由于營業稅屬于價內稅,納稅人根據實際取得的價款確認營業額,按照營業額和營業稅稅率的乘積確認應交營業稅。在應稅服務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之后,由于增值稅屬于價外稅,而一般合同金額是含稅價,收到非試點營業稅發票金額也是含稅價,因此試點企業財會人員一定要注意價內稅與價外稅的區別。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含稅銷售額,先進行價稅分離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計算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再按照不含稅銷售額與增值稅稅率之間的乘積確認銷項稅額。
此外,納稅人計稅依據原則上為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對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轉付或代墊資金的行業(例如,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企業,存在向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支付廣告發布費的情況;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也要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運輸費用等等),其代收代墊金額可予以合理扣除。
3.要取得扣稅憑證并及時認證抵扣。部分應稅服務改征增值稅以后,對于營業稅納稅人最大的變化就是,取得的發票或合法憑證從原有的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變為了增值稅扣稅憑證(進項稅額)。同時,現行稅法對增值稅扣稅憑證規定了認證抵扣期限。財會人員不僅要注意票據憑證發生了變化,而且要注意會計核算也發生了變化,應按時合法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認證抵扣。
二、把握試點期間過渡性政策
1.落實本企業原稅收優惠政策是否延續。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國家給予試點行業的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但對于通過改革能夠解決重復征稅問題的,予以取消。企業會計人員要密切關注國家“營改增”的配套政策并及時與稅務機關溝通,以確定本企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是否延續。同時要實時關注最新的動態、實施條例和過渡政策,一旦增值稅稅收優惠的條件明確,就要盡早準備申請優惠政策所需的相關材料,爭取通過稅收優惠來降低對企業的稅負影響。
2.注意異地納稅的抵減。《試點方案》規定納稅地點和適用稅種,以納稅人機構所在地作為基本判定標準。試點納稅人以機構所在地作為增值稅納稅地點,其在異地繳納的營業稅,允許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抵減。
3.增值稅抵扣政策的銜接。現有增值稅納稅人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按現行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三、做好軟件系統的開發和升級等準備工作
營改增后實現價稅分離,企業的財務系統、采購系統、費收系統都需要做相應的調整,財會人員要及時與軟件供應商協商解決。除了財務系統相應的科目需要調整外,同時根據需要提請軟件供應商做一些開發和調整,以保證費收系統、采購系統中的數據順利與財務系統銜接。
四、正確進行會計核算
營改增后實現價稅分離,收入、采購成本的記賬方式也發生變化,為配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財政部發布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根據該文件及“營改增”相關文件,試點企業財會人員在會計處理時要把握以下幾個關鍵點:
1.關于試點納稅人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
(1)科目的設置。一般納稅人須增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用于記錄一般納稅人試點企業因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則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但試點企業由營業稅納稅人轉成增值稅納稅人的則需增設與增值稅相關的系列科目,包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等。
(2)掌握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目前我國采用的是購進扣稅法,也就是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按照銷售額支付稅款(構成進項稅額),在銷售貨物時也按照銷售額收取稅款(構成銷項稅額),但是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扣除進項稅額,這樣就相當于僅對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的增值部分征稅。當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時,目前的做法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3)正確計算銷售額并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①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銷售額,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指試點地區不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和非試點地區的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例1:深圳市某運輸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9月取得全部收入200萬元,其中:國內客運收入185萬元,銷售貨物取得支票12萬元,運送該批貨物取得運輸收入3萬元。支付非試點聯運企業運費50萬元并取得交通運輸業專用發票。假設該公司本月無進項稅額,期初無留抵稅額(單位:萬元)。
由于客運收入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屬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銷售貨物屬于增值稅應稅貨物,稅率為17%。則:
某運輸公司銷售額=(185+3-50)÷(1+11%)+12÷(1+17%)
=124.32+10.26=134.58(萬元)
銷項稅額=(185+3)÷(1+11%)×11%+12÷(1+17%)×17%
=18.63+1.74=20.37(萬元)
進項稅額=50÷(1+11%)×11%=4.95(萬元)
應交增值稅額=20.37-4.95=15.42(萬元)
某運輸公司提供服務取得收入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79.6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37
支付聯運企業運費會計處理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45.0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4.95
貸:銀行存款 50
②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和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其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也允許從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
例2:承例1,假設深圳市某運輸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 支付試點聯運企業運費50萬元,取得交通運輸業專用發票,其他條件不變。
增值稅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均為3%,則:
某運輸公司應交增值稅額=(185+3-50+12)÷(1+3%)×3%=4.37(萬元)。
某運輸公司提供服務取得收入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94.1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83
支付聯運企業運費:
借:主營業務成本 48.5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46
貸:銀行存款 50
③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其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也允許從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其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價款,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得從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
④試點納稅人接受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按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例3.承例1,假定深圳市某運輸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9月取得全部收入200萬元,其中國內客運收入185萬元,支付試點聯運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運費50萬元,取得交通運輸業發票,其他條件不變。
銷項稅額=(185+3)÷(1+11%)×11%+12÷(1+17%)×17%
=18.63+1.74=20.37(萬元)
可抵扣進項稅額=50×7%=3.5(萬元)。
借:銀行存款 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79.6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37。
支付聯運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運費:
借:主營業務成本 46.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5
貸:銀行存款 50
2.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會計處理
根據財會[2012]13號的規定,試點企業開始試點當月月初,應按不得從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待以后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期末余額應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項目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進行該項賬務處理前,財會人員應明確兩點:一是該項目的核算主體是試點地區兼有應稅服務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二是不能留抵的是貨物的留抵數額,該部分留抵稅額可以從以后的貨物的銷項稅額當中進行抵扣。
3.關于取得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的會計處理
試點納稅人在新老稅制轉換期間因實際稅負增加而向財稅部門申請取得財政扶持資金的,期末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能夠符合財政扶持政策規定的相關條件且預計能夠收到財政扶持資金時,按應收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待實際收到財政扶持資金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4.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會計處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以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對上述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財會人員要注意:一是該政策僅限于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非初次購買的由納稅人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二是二項費用均為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且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三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四是一般納稅人須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則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五是購入專用設備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均做遞延收益處理,按折舊年限逐年沖減當期管理費用;技術維護費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則沖減管理費用。具體會計處理詳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比照表”。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有關企業會計處理比照表
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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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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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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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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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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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應稅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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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銀行賬款/應收賬款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允許扣減銷售額減少的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
(實際收入或應收金額-允許扣減銷售額減少的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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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銀行賬款/應收賬款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 的應交增值稅)
主營業務收入
(實際收入或應收金額-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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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應稅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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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允許扣減銷售額減少的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成本
(實際支付或應付金額-允許扣減銷售額減少的銷項稅額)
貸:銀行賬款/應付賬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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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成本
(實際支付或應付金額-允許扣減銷售額減少的銷項稅額)
貸:銀行賬款/應付賬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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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一次性賬務處理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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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允許扣減銷售額減少的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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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當期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
貸:主營業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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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留抵稅額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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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
(不得從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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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有關企業會計處理比照表
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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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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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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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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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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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購入設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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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固定資產 (實際支付或應付金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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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固定資產 (實際支付或應付金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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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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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遞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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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遞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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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計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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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借:遞延收益
貸: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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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借:遞延收益
貸: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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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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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技術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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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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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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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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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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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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