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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位置: 首 頁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嚴重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公告
時間: 2014-11-27 來源: 邦進財務集團(深圳)有限公司
深市監公告[2014]17號
近期,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深圳市屬媒體以養生健康欄目形式發布的保健食品、食品廣告進行專項監測。現將監測發現的部分嚴重違法保健食品、食品廣告公告如下。
一、“普比歐牌阿膠含片.名醫談阿膠欄目(生產廠家:山東普比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宣傳治療作用;未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說明書和標簽為準,任意擴大范圍;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九條,《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電視DV頻道、深圳電視劇頻道、深圳電視公共頻道。
二、“一達高新牌人參海狗丸-天材養生欄目(生產廠家:海南正康藥業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廣告。以“天材養生欄目”形式發布保健食品廣告;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九條,《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電視DV頻道、深圳電視劇頻道
三、“關健環節方.關注膝關節健康(生產廠家:哈爾濱眾生北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廣告。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未與廣告內容同時發布(根據對方提供國食健字G20130354,經查廣告發布內容為“北菌牌善年膠囊”不相符); 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九條,《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第十二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電視劇頻道、深圳電視財經頻道。
四、“瑪咖-四季養生”食品廣告。以“四季養生”欄目發布食品廣告;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九條,《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第九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電視劇頻道
五、“藏寶保健滋補液+容大牌硫酸軟骨素紅曲片(楓葉正紅欄目)”(生產廠家:天津益壽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唐山市福樂藥業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廣告。以“楓葉正紅”欄目發布保健食品廣告;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九條,《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電視公共頻道、深圳電視娛樂頻道。
六、“紅松蜂膠-國醫談蜂膠(生產廠家:開封市康鑫源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保健食品廣告。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者形象作證明;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宣傳治療作用。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九條,《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電視娛樂頻道。
七、“氨糖(健爾馬增加骨密度膠囊).現代保健(生產廠家:北京健爾馬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廣告。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九條、《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衛視。
八、“綠瘦.瘦身大講堂(生產廠家:西安威爾力藥業科技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廣告。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的內容。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衛視。
九、“納豆.食話食說”食品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發布媒體:深圳衛視。
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依法查處上述嚴重違法廣告,同時,進一步加強監測和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其他各類嚴重違法廣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4 日
請各個企業引以為戒,合理合法宣傳企業產品及服務,千萬不要浮夸虛假宣傳。支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查處行動,打擊此等垃圾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