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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位置: 首 頁 >關于調整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政審批程序的溫馨提示
時間: 2014-12-08 來源: 邦進財務集團(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于3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該規定,現將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政審批程序做如下調整(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可除外):
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
(一)關于審批程序。取消前置審批要求,申請人可先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后,再向我局申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但未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機構,不得開展相關人力資源經營活動。
(二)關于申報材料。原要求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現調整為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變更
(一)關于審批程序。取消前置審批要求,商事主體可先到市場監管局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再到我局申請變更《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但未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變更手續的機構,不得開展相關人力資源經營活動。
(二)關于申報材料。變更機構名稱原需提交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現調整為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關于批復材料。我局審批同意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變更股東、注冊資金等事項后,原須出具批復函以便其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現取消批復函。
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注銷
(一)關于審批程序。取消前置審批要求。
(二)關于申請材料。只需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注銷申請表》,并交回《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即可。
四、審批表格和材料名稱調整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審批表》調整為《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變更申請表》調整為《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注銷申請表》調整為《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注銷申請表》。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