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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位置: 首 頁 >2014年商事主體網上提交年度報告須知
時間: 2014-12-09 來源: 邦進財務集團(深圳)有限公司
一、年度報告范圍
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二、年報時間
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網上年度報告填報步驟如下
步驟一:進入填寫年度報告界面后,按照提示下載年度報告書,離線填寫年度報告的內容,年度報告中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由系統自動加載,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內容;
步驟二:填寫完成后,予以保存。點擊上傳年度報告書,上傳成功后進入預覽界面,如填寫內容有誤,可進行修改再上傳;
步驟三:確認填寫年度報告的內容無誤后,點擊確認提交按鈕,即完成提交年度報告。
四、年度報告公示信息
我局自收到商事主體提交年度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www.szscjg.gov.cn)、“深圳信用網”(網址://www.szcredit.com.cn)上的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公示商事主體年度報告信息。
五、注意事項
(一)商事主體年度報告的登記事項和備案事項按照當前的實際情況填寫;如實際情況與登記事項和備案事項不一致,年度報告中填寫的內容不視為變更登記,商事主體須按規定到注冊窗口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二)商事主體填寫章程或協議的實際情況如與備案不一致的,只需要填寫不一致的內容。
(三)自第一次完成年度報告申報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商事主體可重新申請登錄修改年度報告內容;我局自年度報告確認提交之日起五個工作內,通過信息平臺予以公示;一經公示,不得隨意修改。
(四)商事主體自年度報告確認提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后,通過信息平臺中年報信息平臺進行查詢,如年報信息已公示,商事主體已完成提交年度報告;如年報信息未公示或在進入年報提交界面,年報狀態顯示為“待公示”的,請與轄區市場監管分局年報單位聯系。
(五)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經營狀況)、聯系人信息、股東身份證號碼等四項內容不予公示。
(六)年度報告不需要繳納費用。
六、對不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的處理
對不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我局將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的規定,將其從商事登記簿中移出,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