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IPO(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認為,知識產權包括:
A、著作權及鄰接權;
B、專利權;
C、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D、商標權;
E、科學發現;
F、防止不正當競爭;
(2)TRIPS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認為,知識產權包括:
A、著作權及鄰接權;
B、專利權;
C、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D、商標權;
E、地理標志權:巴黎公約表達為原產地信息;
F、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這是近10年來出現的新權;
G、未公開信息:為擁有者帶來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信息,其包括的內容十分寬廣,從技術秘密到經營的客戶名單,主要涉及刑法的商業秘密;
H、植物新品種:是近20年來的新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