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代開增值稅專用票流程及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票需按以下流程辦理:
溫馨提示:
1.小規模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票的,應同時按規定預繳稅款。
2.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票后,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票需附帶的資料有:
★如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票,請填報《代開增值稅專用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還需提供:
申請代開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如申請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票,請填報《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還需提供:
1.《稅務登記證》副本或《臨時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經辦人合法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承包、承租車輛、船舶營運的,應提供承包、承租合同及出包、出租方車輛、船舶及營運資質的有效證明復印件;
3.承運人自有車輛、船舶及營運資質的有效證明復印件;
4. 承運人同貨主簽訂的承運貨物合同或者托運單、完工單等其它有效證明;
5. 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上述所稱車輛、船舶的有效證明,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和《船舶所有權登記證》;運輸單位營運資質的有效證明,是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船舶營業運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