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方式
一、上門申報
除以下情形外,申報業務全城通辦:
(一)處罰金額2000元以上或對處罰金額有異議的逾期申報,須在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二)銷售增量房(一手房)必須辦理項目登記,登記后,申報征收業務全城通辦;對有特殊情況無法辦理項目登記的房地產銷售申報營業稅、土地增值稅,須在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
(三)市內跨區的房產或土地租賃申報營業稅須在房產或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
(四)無項目登記建安工程申報須在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
(五)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匯總申報及明細補錄,須在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六)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確認申報后,更正納稅人明細數據身份信息,須在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二、簡易申報(儲蓄扣稅)或互聯網報稅
1.簡易申報(儲蓄扣稅方式)
(1)申請對象:只有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納稅人才可選擇儲蓄扣稅方式。
(2)申請受理機關
納稅人可到主管區局(稅務所)辦稅大廳的綜合服務窗口申請辦理儲蓄扣稅。
(3)申請儲蓄扣稅需填寫的文書:
①《儲蓄扣稅協議書》;
②《納稅申報、代扣代繳報告方式申請表》。
(4)儲蓄扣稅的特別注意事項:
①在定額核定期內采取儲蓄扣稅是納稅人定期定額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的主要方式。
②如納稅人連續2個月儲蓄扣稅賬戶余額不足,造成稅務機關無法扣繳稅款,從第3個月起系統自動暫停儲蓄扣稅,納稅人則須上門辦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③已委托國稅代征的國地稅共管個體雙定戶可暫不辦理地稅的儲蓄扣稅(但仍需辦理地稅的定期定額核定)。
2.互聯網辦稅方式
(1)申請對象:除定期定額征收外的其它所有納稅人。
(2)申請受理機關:
納稅人可到主管區局(稅務所)的辦稅大廳綜合服務窗口申請辦理互聯網辦稅。
(3)申請互聯網辦稅需要填寫的文書:
①《自動扣繳稅款協議書》;
②《互聯網辦稅服務協議》;
③《納稅申報、代扣代繳報告方式申請表》。
(4)互聯網辦稅的特別說明:
①納稅人電子申報內容以稅務機關主機接收的數據為準;
②納稅人辦理互聯網申報、涉稅事項查詢等電子辦稅事宜時須提供數字證書及密鑰或密碼,凡使用數字證書及密鑰或密碼辦理的業務,均視為納稅人親自辦理,并由納稅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③納稅人應妥善保管、保密數字證書及密鑰或密碼,若因保管不善遺失、泄露數字證書和密鑰或密碼,應及時向稅務機關補辦,但因遺失、泄露造成的損失則由納稅人承擔。
納稅申報期限
2011年12月起,我局管轄的納稅人申報和繳款期限統一按以下規定辦理,取消原按“納稅編碼”(“電腦編碼”)尾數的做法:
一、凡按月申報繳款的稅種,統一在月份終了后15日內進行申報繳款;
二、凡按季度、半年度申報繳款的稅種,統一在每季度或者半年度終了后15日內申報繳款(含預繳);
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年所得12萬以上自行申報及生產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按法定期限不變;
四、車船稅申報繳款期限不變;
五、自2013年10月1日起,深圳市范圍內的小微企業按季申報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申報期限為季度終了后15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