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是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的一種稅。
(一) 計稅方法:
城鎮土地使用稅=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單位稅額
(二)實際占用土地面積的確定(按以下順序核定)
1. 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地產證上記載的用地面積;
2. 土地使用費登記證(或通知書)上記載的征收面積;
3. 相關房地產權屬資料、合同記載的用地面積;
4. 建筑面積/樓房總層數;
5. 建筑面積/容積率。
(三)稅收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從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