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業賬簿需要交印花稅嗎?
營業賬簿在啟用時需要貼花。其中記載資金的賬簿,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二、稅務登記證需要貼花嗎?
不需要。需要貼花的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其他證照不征印花稅。
三、商標使用權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稅?
印花稅條例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商標使用特權合同不屬于印花稅舉例范圍,不征印花稅。
四、小型企業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在印花稅方面是否有稅收優惠?
答: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上述小型、微型企業的認定,應符合有關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五、簽訂的電子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應繳納印花稅(財稅[2006]162號)。
六、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沒有涉及到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不需要。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征稅。
七、企業何種情形可申請核定征收印花稅?
印花稅核定征收是指納稅人有以下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據和核定比例確定計稅依據,并據以計算繳納印花稅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詳見深地稅發〔2012〕97號)。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者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二)拒不提供應納稅憑證,或者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但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是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四)其他依法應當核定征收印花稅的。
核定征收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核定期應納印花稅稅額=核定期的核定依據×核定比例×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