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企業在匯算清繳過程中,對哪些費用可以扣除、哪些項目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等都非常關注,為此,本欄邀請深圳市地稅局咨詢中心工作人員,就納稅人關注的有關熱點問題進行詳細解答。
羅湖區的張先生來電咨詢:企業開發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費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請問可加計扣除的費用具體包括哪些內容以及該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是企業在匯算清繳時直接計算扣除,還是需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后才可加計扣除?
地稅局方小姐回答: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具體內容,以及加計扣除備案的相關規定如下:
一、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的內容
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的規定: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二、研究開發費備案的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1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的相關規定,企業享受稅法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須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報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才可享受。未經審批或備案的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研究開發費的加計扣除,屬于備案類事項,納稅人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前,提供以下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1)《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申請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5)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6)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7)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8)企業研究開發項目具體歸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或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領域和技術類別名稱。
羅湖區的郭先生來電咨詢:企業取得免稅的國債利息收入,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時,是否也需經稅務機關備案后才可享受免稅政策?
地稅局方小姐回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的規定,列入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的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包括免稅收入、定期減免稅、優惠稅率、加計扣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和其他專項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收入。因而,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應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前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未經備案,企業不能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備案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申請表》;
(2)取得財政部國債利息收入的明細資料及憑證。
福田區王小姐來電咨詢: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是否包括勞務派遣人員,資產總額是按企業年初數加年末數的平均數計算,還是直接按企業年末數計算?
地稅局方小姐回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的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另外,對于2009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納稅人,在進行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將法定稅率25%與適用稅率20%之間的減免稅額填寫在附表五34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欄目。
(深圳地稅123662稅務咨詢中心 方守貴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