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幼兒園注銷清算報告應提供資料(2020版)
民辦非盈利組織清算審計應提供資料
一、法律性文件:
1、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或社團登記證、章程、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
2、自成立至今每年會計報表審計審計報告及其他審計報告(如離任審計、資產清查審計);
3、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注銷的決議或會議紀要(需參會人員全體簽字);
4、相關內部管理制度、財務制度;
5、員工勞動合同
6、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7、單位的基本情況、職工人數;
8、提供稅局注銷稅務通知書
9、銀行賬戶注銷證明及注銷當月的銀行對賬單
10、注銷公告(清算組織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告之日起45天內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11、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注銷登記的批復(寫明同意注銷并認可清算結果和剩余財產的處理,加蓋國徽章。如果主管單位是深圳市相關職能部門就不需要這份文件);
以上資料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第5項可先不提供復印件,現場查看原件)
二、財務資料(成立至今未滿五年的,請根據實際年限提供)
1、自成立至今會計報表(每年12月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
2、自成立至今財務數據及資料(憑證、帳本、報表、銀行對賬單等);
3、自成立至今每年12月固定定資產明細清單及折舊表;
4、近五年每年12月增值稅申報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主表)、納稅證明。
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
深圳龍崗**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龍崗區民政局指定會計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