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備案登記表編號: 進出口企業代碼:
經營者中文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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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英文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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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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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類型 (由備案登記機關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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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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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場所(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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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場所(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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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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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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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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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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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 注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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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 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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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還須填寫以下內容
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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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證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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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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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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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還須填寫以下內容
企業法定代表人/ 個體工商負責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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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證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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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產/個人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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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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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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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前請認真閱讀背面的條款,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備案登記機關
簽 章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背面
本對外貿易經營者作如下保證: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
二、遵守與進出口貿易相關的海關、外匯、稅務、檢驗檢疫、環保、知識產權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法律、法規、規章。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核、生物、化學、導彈等各類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法規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不從事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
四、不偽造、變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五、在備案登記表中所填寫的信息是完整的、準確的、真實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準確的、合法的。
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上填寫的任何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到原備案登記機關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變更手續。
以上如有違反,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對外貿易經營者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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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備案登記表中“組織機構代碼”一欄,由企業、組織和取得組織機構代碼的個體工商戶填寫。
2、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承擔有限/無限責任。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承擔無限責任。
3、工商登記營業執照中,如經營范圍不包括進口商品的分銷業務,備案登記機關應在備注欄中注明“無進口商品分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