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駐龍崗區留學生創業園的條件及資料
條件:
一、申請人為個人的,出資至少30萬元或持有公司股份(含技術入股,下同)的投資占企業注冊資本的30%以上;申請人為團隊的,2人團隊持有公司股份占企業注冊資本的40%以上,3人以上團隊持有公司股份占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
二、出國留學人員需具有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三、項目來源清晰(擁有項目的合法產權)、手續完備,屬于《深圳市高新技術產品目錄》范圍內的高新技術項目;
四、技術成熟,企業產品達到當前同類產品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先進水平,產品或項目產業化和市場化前景好;
五、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創業計劃,企業或項目持有人有較好的經營管理能力,具有與其創業計劃相適應的基本資金;
六、留學生本人未在深圳市范圍內以同一技術、同一項目注冊成立其它公司,同一留學生創辦的企業只能在園內孵化一次,孵化企業畢業后,新注冊地及主要生產、經營場所必須在龍崗轄區內;
七、企業負責人熟悉本行業產品,有較好的經營管理能力,企業管理團隊具有目標一致性、互補性和穩定性,企業具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員;
八、以公司名義申請入駐的企業,公司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九、項目必須符合龍崗區產業導向。
資料:
一、《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二、《入園申請審批表》
三、《留學生簡歷表》
四、《留學生股東身份承諾書》、《知識產權承諾書》
五、《申請入園企業(項目)評估表》
六、《企業章程》(已注冊公司提供)或《股東協議》
七、營業執照(已注冊公司提供)
八、工商信息查詢單(已注冊公司提供)
九、上一年的企業財務報表(已注冊的企業提供)
十、可以證明該項目技術、市場等證明材料。
備注:1.若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辦理,需提供委托代理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2.以上資料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