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事主體名稱自主申報的溫馨提示
一、名稱為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的一個登記事項,除需要前置審批的企業外,其他企業無需預先申報。申請人在自主申報名稱時,請進入“一照一碼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 ,按照系統提示辦理商事主體名稱自主申報。
二、申請人完成名稱自主申報信息填報,點擊提交,在“承諾信息”中打勾確認,并進入設立申請頁面后,系統即在“您的所有申請記錄”對該名稱予以保留,保留期內,申請人應填報設立登記并提交,否則該名稱自動失效。
申請人可以在點擊”自主申報名稱”后跳轉的設立申請頁面填寫設立申請信息并點擊提交,也可將該設立頁面關閉,在名稱保留期內另行提交設立申請。關閉后,請在“您的所有申請記錄”中查詢已成功自主申報的企業名稱,點擊“進入”按鈕后填寫設立申請資料。
三、名稱自主申報業務種類。名稱自主申報包括以下四個業務種類:
(一)無需前置審批企業。系統不提供名稱證明文書打印功能,名稱自主申報通過后,系統自動暫存該申請記錄,并保留該名稱10個工作日,保留期內申請人未提交設立申請的,該名稱自動失效。保留期內,如需調整該名稱,請將原申請記錄刪除后重新提交。
(二)需辦理前置審批的企業。 需辦理前置審批后方可進行設立登記的企業,請選擇此入口申報。系統提供名稱證明文書打印功能,名稱證明文書有效期為六個月。辦理此類名稱調整、延期或打印名稱自主申報證明書的,請在“您的所有申請記錄”中查詢已成功自主申報的記錄,點擊“進入”,在頁面顯示的名稱下方有“已自主申報名稱調整”、“打印證明書”按鈕可供選擇,請根據您的實際需要選擇業務辦理種類。
如需注銷自主申報的名稱,請在“您的所有申請記錄”中找到該條名稱自主申報記錄,點擊“刪除”按鈕,即可注銷該自主申報的名稱。
(三) 市區重大項目企業或國有企業改制。屬于各級政府引進的重大項目企業或國有企業改制企業,無法通過(一)、(二)兩種類型辦理名稱自主申報的,選擇此入口申報。
辦理此類名稱調整、延期;打印名稱自主申報證明書或注銷名稱證明文書的, 同(二)“需辦理前置審批的企業”的操作方法。
(四) 已取得國家工商總局、省工商局名稱核準通知書的企業。請輸入國家工商總局、省工商局核發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編號及企業名稱后直接進入設立登記。系統不提供調整、延期功能,如申報信息有誤,請將原申請記錄刪除后重新提交。
五、在實行商事主體名稱自主申報改革之前已核準的企業名稱,可以在原名稱預先核準有效期內通過“一照一碼設立登記”辦理設立,有效期內未辦理設立登記的,名稱自動失效。系統不再提供此類名稱的調整、延期功能,但保留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注銷功能。如欲調整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內容,請進入申請頁面上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注銷”欄,注銷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后,通過“一照一碼設立登記”入口自主申報名稱,辦理設立登記。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