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崗龍華公司注冊公司名稱總體要求
一、原則要求:
1、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見附注①)。
2、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等部分組成;
1、不得與同一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
2、不得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不得與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相同;
4、不得與注銷登記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5、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或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范漢字;
6、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
1、除金融業(含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典當行)、餐飲業、酒店、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已取得馳、著名商標的企業外,其他企業不得在執照中申請企業名稱簡稱。企業名稱簡稱由字號和行業依次組成。
四、附注:
①企業名稱相同,是指申請的企業名稱與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已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完全一致。
企業名稱近似,是指申請的企業名稱與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已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字號及行業表述用語相同;
(二)行業表述用語相同或行業表述用語不完全相同但含義相同,字號近似:
1、字號的讀音相同,字形相近,如瑞城和瑞誠;
2、字號的讀音不同,但字形高度近似,如小天鵝和小夭鵝等;
3、在其他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前、后加“新”、“大”、“小”等字樣;
4、在其他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后加“行”(念hang)、 “軒”、“居”、“園”、“館”、 “亭”、“閣”、“會”、“所”、 “坊”、“閣”、”社”、“堂” 等代表機構或“記”等無特殊含義的字樣;
(三)字號相同,行業表述用語近似,包括以下情形:
1、行業用語表述不相同,但含義相同。如XX貿易與XX商貿、XX電子與XX數碼等;
2、已有某一從事具體行業的企業,再申請與該企業字號相同的行業大項的企業名稱。如已有XX電子科技,再申請XX科技有限公司。反之亦然,如:已有XX科技有限公司,再申請XX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邦進財務專業注冊公司,龍崗注冊公司,龍華注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