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注冊公司名稱的相關規定
(一)企業名稱一般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深圳(市) + 字號(商號) + 行業(或者行業特點) + 組織形式;
(二)所用商號不得與其它已核準或注冊的相同行業或無標明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商號)相同,但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三)不得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四)不得與已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五)名稱冠“廣東”的公司,須符合《廣東省企業冠省名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
(六)企業名稱冠“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或者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或名稱不含行政區劃的,需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十條的規定;
(七)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八)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九)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二個以上的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十)企業名稱不應當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三、深圳公司名稱相關問題解答:
1.公司名稱前面能否不加“深圳市”字樣?需要哪里審批?應符合什么條件?
答:可以。已設立企業變更名稱的需經注冊分局初審,然后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名稱初審業務在市民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辦理。新設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直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區劃的名稱:一是國務院批準的;二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的公司;三是注冊資本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的;四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
2.公司名稱中能否使用“集團”字樣?
答:沒有成立企業集團的,不能在公司名稱中使用“集團”字樣;有成立企業集團的,可以在母公司的名稱中使用“集團”字樣。名稱中使用“集團”字樣需符合以下條件:(1)母公司注冊資本在1500萬以上;(2)有3個以上控股子公司;(3)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和達到3000萬以上。
3.公司名稱前冠“廣東省”字樣的需要哪里審批?
答:已設立企業變更名稱的需經注冊分局初審,然后報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新設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直接到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名稱初審業務在市民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辦理。
答: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一年后方可變更。企業在一年內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名稱的,如:企業因改變主要經營范圍和方式而要求變更名稱、企業因組織形式變更需要變更名稱、企業因發生其他重大變化而要求變更名稱等情況。可網上申請名稱變更,核準通過后準備需變更名稱的書面申請,連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窗口。
5.外商投資公司設立后,能否馬上申請變更公司名稱?
答: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一年后方可變更。企業在一年內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名稱的,如:企業因改變主要經營范圍和方式而要求變更名稱、企業因組織形式變更需要變更名稱、企業因發生其他重大變化而要求變更名稱等情況。可網上申請名稱變更,核準通過后準備需變更名稱的書面申請,連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窗口。
6.公司注銷或吊銷后,多長時間以后方可使用該被注銷或吊銷公司的公司名稱?
答:公司注銷后,其公司名稱應滿三年后方可使用;公司被吊銷,未辦理注銷手續,其名稱不可使用。
7.注冊名稱為“××實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沒有行業表述的內資公司有什么具體要求?依據是什么?
答:名稱中不使用行業類別,需與我市核準或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取消了需達到注冊資本5000萬,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3個以上大類的條件。)
8.公司設立時,如何辦理名稱預先核準?
答:登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點擊“進入網站主頁”,選擇“網上辦事”欄目中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網上注冊系統(首次登陸網上注冊系統需先注冊用戶),選擇“名稱業務”,按系統提示提交名稱預先核準申請。
附件:深圳注冊公司名稱核準表
可以下載表格并填寫完整,發給我司人員進行深圳公司名稱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