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邦進財務(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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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書,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授權乙方為其代辦企業注冊手續。
二、乙方提供的代辦咨詢服務范圍僅限如下:
1、 為甲方代辦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證、公章、財務章;
2、 約定的其他服務: 。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
1、 甲方對提供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2、 甲方應指定專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業注冊等事務,并提供齊全的證件和規范的法律文件資料。
3、 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登記代理工作。
4、 乙方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指導和監督,采用規范的登記代理程序和方法,協助委托方完善各類文件資料,齊全應有的證件。
5、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新企業開業登記(包括工商、技監、稅務等部門)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四、費用
1、 本協議書所涉及的費用的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 本項工商登記咨詢代理工作收取總代理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時,需向乙方繳納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_,甲方簽署本協議后單方面停止履行或違反本協議內容,乙方有權不予返還定金。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后支付尾款金額為 。
五、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業注冊登記申請失敗,乙方向甲方退還甲方交納的全部代理咨詢費用,并退還甲方全部資料。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后簽名蓋章,意味著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七、乙方和甲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戰爭、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 本協議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協議若因某種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請失敗,甲方應將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歸還乙方或者銷毀,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況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襲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內容,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費用的5倍金額賠償乙方,并保證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權行為。
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邦進財務(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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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章: 簽章:龍崗區吉祥地鐵站旁湖廣通大廈501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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