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描述】
單位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報送資料】
(1)《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 份
(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個人獨資企業不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及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6)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7)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首席代表(負責人)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外國企業設立代表機構的相關決議文件及在中國境內設立
的其他代表機構名單(包括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