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房地產估價機構三級及以下資質核準 |
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
法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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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方可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估價業務。 依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辦理條件: |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 3.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4.在暫定期內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伙人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9.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1.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 |
申請材料: |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定、延續 1、《廣東省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申請表》(由三庫一平臺生成)一式四份; 2.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3.企業原資質等級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4.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及工商部門近兩個月內出具的企業股東出資情況證明; 5.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身份證及執業印章復印件(含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變更、延續注冊的受理回執等證明材料); 6.企業為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繳納的近一年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臺帳明細; 7.人事代理機構近兩個月內開具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人事代理證明; 8.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 9.企業近三年繳納的營業稅證明; 10.企業辦公場所證明材料; 11.估價質量管理制度、估價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12.申報機構信用檔案信息(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13.房地產估價報告一式兩份; 14.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5.新申報企業可不提交資質證書和房地產估價報告。 (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即公布的申請材料目錄為準) (二)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變更 1、《廣東省建設類企業資質變更申請表》(由三庫一平臺生成)一式兩份; 2、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根據變更事項不同需另行提供的資料: (1)單位名稱變更的,需提供:企業上級主管機構關于企業名稱變更的批文或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名稱變更的決議;工商部門出具的最新股東情況核準通知書(非股份制企業無需提供)或最新企業注冊機讀檔案;法定代表人有職稱的應提交職稱證書。 (2)單位地址變更的,需提供:辦公場所租賃合同或產權證。 (3)經濟類型變更的,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企業改制的批文或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改制的決議;企業新章程(公司章程);工商部門出具的最新股東情況核準通知書(非股份制企業無需提供)或最新企業注冊機讀檔案。 (4)注冊資本變更的,需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最新股東情況核準通知書或最新企業注冊機讀檔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房地產估價機構及造價咨詢企業需提供出資人的注冊證書;人事檔案證明和社保證明。 (5)注冊號變更的,需提供:新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6)開戶銀行變更的,需提供:開戶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7)主增項互換的,需提供:企業上級主管機構關于此企業主增項互換的批文或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主增項互換的決議;工商部門出具的最新股東情況核準通知書(非股份制企業無需提供)或最新企業注冊機讀檔案;因主項變更導致技術負責人變更的材料。 (8)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需提供:此企業上級主管機構關于新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書或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變更法人的決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有職稱的要提供職稱證);工商部門出具的最新股東情況核準通知書(非股份制企業無需提供)或最新企業注冊機讀檔案。 (9)企業經理或負責人變更的,需提供:企業經理或負責人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個人簡歷;任命文書;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 (10)企業技術負責人變更的,需提供:技術負責人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個人簡歷及業績表;任命文書;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 (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即www.gdcic.net公布的申請材料目錄為準) |
證件名稱 及有效期限: |
《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資質有效期三年。 |
辦理時限: |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申請受理機關: |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會市民中心18-20號窗口。 |
決定機關: |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年審或年檢: |
每年年審一次,時間:3—4月。 |
事項程序: |
1、房地產估價機構三級資質核定、延續:申請人遞交申請材料→審查→做出行政許可決定→報送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作行政許可文書、證件→寄回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向申請人核發許可文書、證件。 2、房地產估價機構三級資質變更:申請人遞交申請材料→審查→出具核查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