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民辦學校(幼兒園、初中、小學、面向社會招生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正式設立 |
網上辦事分類: | 個人或企業辦事 |
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
辦理對象: | 個人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一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 第十二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 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四) 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 籌設批準書; (二) 籌設情況報告; (三) 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四) 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五) 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五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并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二條和第十四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六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第十七條 審批機關對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 審批機關對不批準正式設立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并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登記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即時予以辦理。 |
法律效力: |
取得辦學許可證方可招生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辦理條件: |
1、 符合區域內教育發展規劃,符合安全要求和《深圳市民辦教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規定的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和條件; 2、 申辦者為個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申辦者為社會組織的,應具有法人資格; 3、 申辦者有與開辦的民辦學校相適應的資產、資金; 4、 有符合標準的教學場所、設施、設備等: 5、 有符合條件的教師、校長、財會人員;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申請材料: |
1、 籌設批準書;(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①申請報告(原件)。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制度、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②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 2、 籌設情況報告; 3、《龍崗區民辦學校申報設立審批表》; 4、《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先核準登記通知書》; 5、舉辦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相關證件材料; 6、 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7、 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驗資報告); 8、 園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9、 有符合標準的教學場所、設施、設備等: (1)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按照《深圳市民辦教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規定的設置標準執行,提交《規模設置申報表》和《申請正式設立評審表》; (2) 學校消防合格證明文件(按照消防規定提交消防合格文件,改造型幼兒園需提交《電氣線路圖》); (3) 學校房屋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小區內配套幼兒園提交建設局《房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憑證》及建設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改造型幼兒園提交房屋質量檢測部門有效的《房屋建筑質量檢測報告》); (4) 學校食堂的餐飲服務許可證;(5)場地產權使用證明(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房產證》、街道租賃辦備案的《房屋租賃憑證》、政府產權幼兒園提交《承辦協議》等產權證明有效證件) 注:1、為了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根據幼兒園周邊具體環境,應提交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如a、園內或周邊存在變壓器,提交供電局的證明及檢測報告;如b、周邊有異味或噪音,提交環評等;c、視現場情況并根據相關規定補充有效證明資料。2、園舍裝修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無需提交室內空氣檢測報告,否則需提交;3、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并應當提交籌設申請材料和設立的材料。 |
證件名稱 及有效期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
辦理時限: | 法定期限:三個月。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之日起二個月 |
事項收費: |
不收費 |
申請受理機關: | 區教育局 |
決定機關: | 區教育局 |
窗口辦理: |
龍崗區中心城清林中路213號教育綜合大廈301室 |
年審或年檢: | 開辦滿一年后,每一年年檢一次 |
公開類型: | 主動公開 |
